為保障集團公司職工的身體健康,充分體現集團公司黨委和集團公司對廣大干部職工的關懷,依據集團公司《集體合同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,集團公司決定于2016年1月起為在崗職工進行一次健康體檢,地點在公司交通醫院體檢中心,體檢費用除各縣公交公司、客車修理廠由本單位自行承擔外,其他單位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。
各單位要高度重視,專人負責,具體體檢時間由交通醫院和各單位協商確定,共同認真組織好這次健康體檢活動。查體前,做好健康體檢注意事項宣傳;查體時,單位領導帶隊,職工持查體指引單到交通醫院進行體檢。交通醫院在這次體檢工作中要精心組織、周密安排、熱情服務、規范查驗、科學診斷,高質量地完成這次體檢任務。
特此通知。
2015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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